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增強婦女群眾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重要論述和相關指示批示精神,做好天津市婦聯組織婚姻家庭糾紛調解員三年培養計劃收官工作,宣傳調解工作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講好調解故事,進一步增強婦聯維權干部和調解員的素質和能力,在化解家庭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發揮積極作用,以實際行動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市婦聯組織開展“平安家庭我助力 矛盾調解在身邊”婚姻家庭糾紛調解故事展播活動。下面,讓我們一起“聆聽”精彩的調解故事吧!
【調解故事展播(十一)】
姜某家庭矛盾糾紛調解案例
武清區下伍旗鎮婦聯主席、調解員 周登珊
案情簡介
臨鎮一位老年婦女張某找到下伍旗鎮婦聯,哭訴其嫁到我鎮的二女兒姜某,因突發腦溢血喪失自理能力,其夫苗某不管不顧,扔下女兒在家不管,也不出任何后期的醫療費用,自己照樣出門上班且長期不回家,自己年邁實在無法處理,平時都是自己的大女兒幫忙一塊照顧,而姜某還需要后續治療,大外甥女的學業也受到了很大影響,長期沒法去學校,因此尋求婦聯幫助。
耐心接待
鎮婦聯接待來訪人員以后,遞上紙巾讓張某擦去淚水,再倒上一杯溫水,然后拉著她坐下來,先是耐心安慰張某,待其冷靜下來后,又悉心聽她的訴說。從張某那里了解到,姜某嫁給苗某后,先后生下了兩個女兒,一個上幼師,一個上小學,但被苗某長期寄養在孩子姑姑家,姜某腦溢血癱瘓后,苗某外出上班很少回家,收入不少而且穩定,就是不愿意給妻子治病,也不管大女兒小雨的學業,更不接小女兒小陽回家與姜某團聚。聽完這些敘述,鎮婦聯主席考慮到姜某不能長時間沒有人照顧,就讓她先安心回家照顧女兒,并表示會馬上啟動調查,介入處理。
事實調查
經過向該村主要干部、苗某本人及部分村民了解核實,鎮婦聯發現張某所說內容部分屬實,但也隱瞞了其他事實。苗某與姜某確實長期感情不和,姜某在發病前又多次鬧離婚,其母張某則多次插手小夫妻的家庭事務,破壞二人感情,導致苗某對姜某及其娘家有敵視心理。當年8月份姜某突發腦出血,花費入院治療手術費用6萬余元,后因無錢醫治提前出院,在家保守治療,每天還需好幾百醫藥費。苗某因平時打工,工作原因也不能每天回家。姜某出事以后,母親和姐姐常來照顧,但多次跟苗某起沖突,又因為醫藥費的關系,母女倆擅自變賣了苗某家的家電家具等物品,導致雙方關系緊張,甚至發生過肢體沖突,苗某報警后派出所民警到場處理,但也因為該家庭糾紛過于復雜,雙方情緒激動一時也很難協調妥當。
案情分析
鎮婦聯經過前期調查和與律師溝通后認為,以下幾個方面是本起糾紛的爭議焦點:一是苗某與姜某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苗某對姜某仍負有法律上的照顧扶助義務,不聞不問的行為對患病妻子來說有遺棄嫌疑;二是關于子女方面,大女兒是因為可憐母親身體現狀自愿在家照顧,而苗某將小女兒送到姐姐家是因為姜某失去了撫養能力,并非不讓其相見,通過做思想工作,這兩個問題都能得到實際解決。
調解過程
在前期做工作的基礎上,并經請示鎮黨委及區婦聯,鎮婦聯組織姜某的母親、姐姐、其大女兒以及苗某和村兩委班子成員來鎮里座談,進行當面調解,再次全面了解事件概況,傾聽雙方想法,組織雙方直接對話,同時指出姜某娘家的做法過激,最后雙方都認識到自己的想法和行為屬實欠妥。鎮婦聯主席趁熱打鐵,一邊向鎮主管領導和區婦聯爭取支持,最后雙方一致同意調解,村委會、鎮婦聯則為姜某申請大病救助,救助金打到其大女兒的卡中,由村委會代為保管,由雙方共同協商妥當之后支取,用于姜某治療費用專項開支。最終妥當解決了這一家人紛繁復雜的矛盾糾紛和患病婦女合法權益維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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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聯干部以案講法】 武清區婦聯 組織與宣傳部副部長 尹會清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條,“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需要扶養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養義務時,有要求其給付扶養費的權利。”苗某與姜某仍屬于夫妻關系存續期間,苗某對姜某仍負有法律上的照顧撫養義務,不聞不問的行為對患病妻子來說有遺棄嫌疑。該案件是因為夫妻感情不和、父母插手小家庭事務,以及夫妻一方違背家庭成員之間互相扶助法律義務導致的較為復雜的家庭矛盾糾紛。通過村、鎮兩級組織的共同努力,在區婦聯的大力支持下,將矛盾糾紛化解與婦女權益維護結合起來,同時也將困境兒童就學問題一并解決,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文字來源:天津市婦聯權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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